把时间线拉出来看,这件事最清楚。
2026 年 7 月 1 日之前,柜台上那套做法是有空间的:客人摆摆手说不要票,收银员就跳过开票这一步,一天几百单里真正开出去的没几张。第 123/2020/ND-CP 号议定管着电子发票,收银机发票在第 70/2025/ND-CP 号议定里才刚被拉进强制圈,执行口径各地宽严不一,纸质发票本子还能当应急退路留在抽屉里。
7 月 1 日之后,这套做法没了立足点。政府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颁布第 254/2026/ND-CP 号法令,财政部同日发布第 91/2026/TT-BTC 号通函,两份文件一起生效,把 123/2020、41/2022 的第一条和 70/2025 一次性取代掉。新令按行业划了一条线:直接把商品和服务卖给消费者的组织和个体户——商业中心、超市、零售、餐饮、饭店、酒店、客运——须使用从收银机开出、与税务机关联网传数据的电子发票(hóa đơn điện tử khởi tạo từ máy tính tiền)。餐饮就在这一行里。按营收还有另一条线:年营收超过 10 亿越南盾的个体户须用带税务机关验证码的电子发票或收银机发票,日均三百单的快餐店早就过了。
买方信息这一处才是柜台真正要改的动作。企业客户填名称、地址、税号(MST),个人消费者可以用个人识别号,客人什么都不给的,发票上要明确写明”卖给消费者”这一行,不能空着。换句话说,客人不要票,改变的只是这一栏怎么填,不改变要不要开。系统里这三种买方情形要能在结账那一屏直接切,别让店员为了省事一律按最后一种走——对方真要拿去抵扣的时候,补开比当场开麻烦得多。
顺带记住两个日期。一个是纸质那条退路:税务机关印制的纸质发票在 254 号令生效当日失效,纸质收据按现有解读能用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,之后转电子收据。另一个是执行这一头的新变量——按第 41 条,消费者举报商家未按规定开具、交付电子发票的,可获不超过罚款金额 10%、每案封顶 1000 万越南盾的奖励。这条真正的威慑不在奖金,在于柜台前每一个客人都可能是举报人。
夜宵档口有一条明文空间:卖方若没有自动开票软件,夜间班次的交易可以顺延到次个工作日再开。但这话反过来读同样成立——收银系统本来就在自动开票的,这条豁免用不上。
边界说清楚:以上核实于 2026 年 8 月 3 日,配套细则与各地税局的实操口径还在陆续释义,收银系统能不能直连开票服务商、连到哪一步,按你所在国家的真实支持范围确认。税率怎么挂到菜品这一层看菜单设置,申报和账务不在点餐系统职责内,越南这一轮税制怎么变另有专做跨境财税的解读。完整背景见在越南开快餐店那篇、越南门店方案与快餐店收银点餐系统。
本文涉及的税率、法规与平台费率数据核实于 2026-08-03,各国规定和平台政策会变,落地前请以当地最新官方口径与你签的合同为准。